防范刑事风险,筑牢廉洁防线——我院举办《两高贪贿解释(二)》专题解读会
为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法律意识,切实防范职务犯罪风险,推动医院廉洁文化建设走深走实,5月21日下午,我院举办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(以下简称《两高贪贿解释(二)》)专题解读会。会议特邀本市资深刑事律师吴佳蔓作专题辅导,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,各临床、医技、行政科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会议。

党委书记王晓岚在讲话中指出,医疗卫生行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,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领域。对贯彻落实《两高贪贿解释(二)》,她提出三点明确要求:一要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领会司法解释出台的政治意义和法治导向,清醒认识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性,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。二要把握核心内容。重点理解单位受贿与个人受贿的界限、隐性腐败的认定规则、自首与退赃的法律效果等关键条款,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对照检查和风险排查,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。三要压实工作责任。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将廉洁风险防控纳入科室日常管理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早提醒、早纠正,确保压力传导到位、责任落实到人。
会上,吴律师围绕《两高贪贿解释(二)》的制定背景、核心条款及对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刑事风险影响进行了系统解读。重点剖析了单位受贿罪、单位行贿罪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罪名的定罪量刑新标准,结合医疗行业实际,深入讲解了“以单位名义收受财物归个人所有”“私分国有资产与贪污罪的界限”“隐性腐败的认定”“自首、退赃的法律效果”等关键问题,帮助医务人员厘清法律红线,增强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。
与会人员纷纷表示,此次解读内容详实、案例贴近实际,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和现实指导性。今后将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,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底线,依法依规开展医疗活动,切实维护患者利益和医院声誉。
下一步,医院将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健全风险防控机制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